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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一公交站附近,"天降"树干砸中路过保时捷!法院这样判…


绿化公司在修剪树枝时未将路段完全封闭,

导致一辆保时捷轿车

从下方经过时被落下的树干砸中,

保险公司向车主支付保险金后,

可否行使代位求偿权?

答案是肯定的!

5月8日,

银川市兴庆区法院

就发布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 

网络图

  2018年6月25日下午2时许,某绿化公司工作人员在兴庆区北安小区公交站路段进行修剪树枝树干作业时,经过此路段的一辆保时捷牌汽车被坠落的树干砸中,致使车身受损。车主维修车辆花费4万余元,保险公司向车主支付相应的车损险保险金后,行使代位求偿权,将该绿化公司诉至兴庆区法院,请求判令绿化公司全额支付保险代偿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绿化公司在车流高峰时段进行锯树作业,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危险,并采取足够的防护措施以避免危险事故发生。调查显示,绿化公司工作人员在相应路段放置了锥形筒,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但未将作业路段完全封闭,对本案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同时,案涉车辆驾驶人通过锯树作业路段时应当谨慎驾驶,但其却将车辆驶入锥形筒放置区域,导致本案保险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 

     

  据此,法院认定案涉车辆驾驶人及绿化公司对本案保险事故的发生均有过错,故双方应就案涉机动车的损失承担同等责任。依据侵权责任法和保险法的具体规定,法院最终认定案涉车辆驾驶人和绿化公司平均分担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车损险保险金后,有权行使代位求偿权,故判令绿化公司支付保险公司所主张金额一半的保险代偿款。(记者  王若英) 

相关链接

  什么是代位求偿?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有权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该案中保险公司赔付车损险保险金后,行使代位求偿权向绿化公司主张保险代偿款,法院需具体区分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的过错比例,以此合理定夺承担赔偿责任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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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消息报

编辑:王莹 编委:贺璐璐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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